路加福音 2:21-24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路加福音第二章,今天我們讀第21-24節。

21節:「滿了八天,就給孩子行割禮,與他起名叫耶穌;這就是沒有成胎以前,天使所起的名。」

自從亞伯拉罕以後,在以色列家中所有的男孩都要在第八天行割禮。而這割禮的約是記載在創世記17章,當亞伯拉罕99歲的時候。亞伯拉罕在86歲的時候,用他自己肉體的力量,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。從此之後,神有13年沒有跟亞伯拉罕講話。

當亞伯拉罕99歲,神再一次向亞伯拉罕顯現,記載在創世記17章的時候,就告訴他說:「我是全能的神 (I am the El Shaddai,大能的供應者),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。」換句話說,亞伯拉罕靠著肉體行事這件事情上,得罪了神,神看他不完全。因此過了13年之後,神第一次向亞伯拉罕顯現,就向他啟示,祂是那大能的供應者,中文翻成全能的神。然後,並且期許亞伯拉罕要做完全人,是在神大能的供應下,讓我們這個人能夠過一個完全的生活。

之後在17:9-10,「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 約。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;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」

所以割禮的目的,是要提醒生活在以色列家中的每一個男子,一生不要在肉體裡面行事;在第八天他們要受一個割禮的記號,一個割除肉體的記號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是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而生,不像我們每一個人懷著罪性,就連耶穌也需要受割禮嗎?

其實這件事情的答案是記載在加拉太書第四章。藉著使徒保羅,讓我們認識為什麼耶穌需要受割禮。加拉太書4:4,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 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」

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神卻定意要祂為女子所生,並且生在律法以下。律法是神的表彰,是代表神那聖潔的性格。而神的兒子生在律法以下,目的是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。我們這些人,因為我們有天生的罪性,我們都是生在律法以下。神的兒子,耶穌基督也生在律法以下,祂卻能夠完成每一個律法;一生沒有犯過任何一個罪,至終才能夠為我們走上十字架。藉著祂的死,藉著祂贖罪的工價,把我們這些生在律法以下的人,全部都能夠救贖出來。

在第八天,不只行割禮,並且在第八天命名。在第一章我們看到第八天的時候,撒迦利亞就給施洗約翰起名為約翰。而耶穌呢,也是在第八天行割禮的時候,照著天使向馬利亞所說的,就給他起名叫耶穌。耶穌,就是耶和華施拯救的意思。在馬太福音那邊說,神要把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。

在路加的記載中,非常巧妙的,新約時代開啟的兩個人,名字都是天使取的。加百列告訴撒迦利亞,他所生的兒子要叫約翰,就是神的恩典。天使加百列也告訴馬利亞,她所懷的孕,所生的兒子要給他起名叫耶穌。一個是經由男子,撒加利亞;在以色列的家中都是以男子為主的,因此起名是撒加利亞的事。所以約翰已經成為在舊約制度下最後的一個,來完全結束舊約。

而新約的開啟者耶穌,祂的名字卻是由馬利亞一個姐妹所給的;都是天使起的名。一個是告訴男子撒迦利亞,一個是告訴女子馬利亞。這就要應驗神在創世記第三章所說,女人的後裔要傷撒但的頭,的應許。在整個舊約中,人類的第一代,因為夏娃,一個姐妹的不順服,把罪帶進了世界。在新約的一開始,藉著一個純潔的姐妹,馬利亞的順服,應驗了神最初的應許,而由她產生耶穌基督,要把一切在律法轄制下的人都拯救出來。在舊約裡,因著夏娃的不順服,罪進了世界;在新約裡,因著馬利亞的順服,神的兒子耶穌就能夠把我們這些罪人,從罪惡中拯救出來。

22節:「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,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,要把他獻與主。」

照著摩西的律法,記載在利未記第12章,婦人懷孕生子,要不潔七天,到第八天就要給嬰孩行割禮,之後,這個婦女還要居家33天。在這個日期沒有滿之前,不能夠摸聖物,不能夠進入聖所;其實跟中國人的坐月子有點類似。對於過了日期滿足,就是七天,加上33天,總共40天。所以22節說按著摩西律法,滿了潔淨的日子,就是過了40天之後,他們就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,要把他獻給主。

23節:「(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記:凡頭生的男子必稱聖歸主。)」

路加在這裡引用了出埃及記13:2節的話。在出埃及記12章發生了一件大事,就是神擊殺了在埃及地所有頭生的。而以色列家中,因為在他們的門框,門楣上塗了羔羊的血,滅命的天使就越過了。這就是逾越節的由來。而這逾越節真實的含意就在13:2節,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以色列中凡頭生的,無論是人是牲畜,都是我的,要分別成聖歸我。」

當然,在以色列歷史,我們後來知道,因為以色列人的軟弱,本來神的定意是以色列家中,每一個頭生的都要歸於主。也就是說每一個家中頭生的,都要成為祭司,來事奉神。但後來因著以色列的軟弱,在西乃山上,摩西去見主的時候,他們在山下就開始拜偶像;因此從那個時候,神就從以色列12個支派中,揀選了利未支派,來代替其他頭生的以色列人。這記載在民數記第3:11-12節,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,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;利未人要歸我。」從此就開始了利未支派,是一個特別的支派;祭司從利未支派中產生,這樣就一直延續在以色列歷史中。

而路加在這裡記載的時候,特別加進了根據神在出埃及記13章中的記載:凡頭生的男子都要成聖歸主。路加就把耶穌到聖殿被奉獻的這件事情,連到神最初的心意:就是神要以色列家中每一頭生的,就是上好的,都要歸於神。

因著人的軟弱,後來神只用利未支派;但路加卻刻意把耶穌被獻上,連到神最初的心意。也就是也就是說,在新約我們是回到神最初的心意,而不是因為人的軟弱之後,神許可的旨意。什麼是神上好的心意呢?神上好的心意是每一個頭生的,每一個上好的,都要歸主,成為祭司。

這也就是在新約中,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其實他都是有祭司的身份的。在神的心意中,是要這樣的人都來事奉神的。神不滿意於在教會中,只有一小群人來事奉神,神盼望事奉的恩典,是每一個蒙恩得救的聖徒,他的本分。也就是說,在新約裡,蒙恩得救的每一個人都是福音的祭司,我們都有責任傳福音給我們周圍的朋友,我們的親戚,我們的同事。因為我們每一個都是頭生的,每一個都是神心目中的寶貝,每一個都要成聖,歸於主。

24節:「又要照主的律法所說,或用一對斑鳩,或用兩隻雛鴿獻祭。」

這又回到利未記12章。當婦人生產,過了潔淨的日期之後,她可以到聖所去獻祭。獻祭,需要用一隻羔羊,但如果能力不足,家境比較貧窮,也可以用斑鳩,或一對雛鴿來代替。路加這邊特別記載,他們是用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。也就說出約瑟的家境其實是相對貧窮的,他們沒有能力獻上羊羔作為祭物。因此,照著神律法上所說的,你也可以獻上斑鳩,或者雛鴿,這也是神特別的恩典。

今天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我們願意把自己獻上,成為活祭,來教會中,來服事人,來敬拜神。很多時候,我們覺得我們能力真的是不足,我們獻不上牛或羊;但在主的恩典中,特別的容許能力不夠的,獻斑鳩或獻雛鴿也可以。神的心意,就是要祂的每一個兒女,都成為福音的祭司;祂每一個兒女來到神的家中,都是在服事的。而路加就特別的,在主耶穌剛生下來第八天行割禮,過了40天被獻上的這件事情上,很清楚地把我們帶回到神最初對人的心意:就是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都是神家中的祭司,都必須在神的家中學習來服事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真是看重我們;雖然很多時候我們軟弱,我們貧窮,主啊,但你卻願意,喜悅我們每一個人把我們僅有的獻上。我們獻上的雖然軟弱,雖然有限,雖然微薄;主啊,但你卻看為上好,因為這是你的心意。你要你的兒女回到你的家中,每一個都是服事你的。主啊,也祝福我們,讓我們每天在你的話語上得到造就,讓我們的生命可以每天的成長,可以更合適的來事奉你。謝謝你的祝福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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