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4:25-33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路加福音第14章,今天我們讀25-33節。

這一段話,是耶穌被法利賽人的首領邀請到他家吃飯,從他家出來之後,所發生的事情。

25節:「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祂轉過來對他們說:」

這是在耶穌地上職事的末期,不管祂到哪裡,都有很多的群眾一直跟隨著祂。而耶穌的信息也越來越嚴肅,越來越扎心。當祂從法利賽人家裡面出來,一大堆人在門口等著祂;耶穌是面向耶路撒冷走去,這些人,就跟隨著耶穌往前走。然後耶穌就「轉過身來對他們說話」。

再下來的這段話非常的難,在我們天然人的情感裡不太容易理解,有時候也不太願意接受。對於一些願意來跟隨主的人,主好像就刻意告訴他們,跟隨祂有多難;要讓這些有心跟隨主的人計算好代價,知道要怎麼樣跟隨。所以,接下來這段話是講到做門徒的條件,其中講到三個條件;我們先把經文讀過之後,我們再回來慢慢的講。

26-27節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第一個條件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第二個條件,在27節: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28-32節:「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」

講完第二個條件,要背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之後,祂就講了兩個例子,一個是建造的例子,一個是爭戰的例子。這兩個例子我們今天暫時不細讀,我們明天再回頭來看這兩個例子,到底在說什麼。

33節:「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「這樣」的這個希臘字,通常英文翻譯成 therefore,其實比較好的翻譯是「所以」。所以第三個條件,是第一跟第二個條件之後的一個結論,結論是什麼呢?「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所以我們再回頭來看三個條件,第一個是在26節,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第二個,在27節,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第三個呢,在33節,「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在這三個條件當中,耶穌都加了一句話,「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

我們每一個人蒙恩得救,完全是基於神的愛,基於耶穌基督的恩典;我們不需要做什麼,只需要接受,我們就得著重生,就蒙恩,就得救了。但當你願意起來跟隨主的時候,主就要很嚴肅地告訴你,跟隨祂做門徒是有條件的。並且這條件,在我們天然的人看起來是又大又難,幾乎是不可能做得到的。

今天當我們在教會傳福音的時候,太多的時候我們過分地著重愛和恩典。當然蒙恩得救,我們完全不能做什麼,完全是愛,完全是恩典。但是當我們得救之後,要開始走跟隨主的道路,我們就必須很認真地來考慮耶穌所說的這些條件。

有些教會一味地著重在愛和恩典上,甚至於很強調基督徒所能得到的祝福。我們知道,在聖經裡面,神給祂兒女的祝福,其實都不是在時間裡的,而是在永世裡面的;我們在永遠是有盼望的。但如果過分強調神的祝福,尤其是在今天,在時間裡面的祝福,會讓我們誤以為每一個屬神的兒女,都能夠得到屬世的亨通。我們做生意,就有神的祝福會成功;我們的身體得到神的祝福,所有疾病都得到醫治;甚至於我們為神出去做工,為神出去傳福音,就一定有很多人要得救。其實這些都是外面的,耶穌從來沒有給這樣的應許。

耶穌反而說,你們若要跟從我,第一個,你們若不愛我,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性命的,就不配做我的門徒。在原文裡面,「愛我勝過愛自己父母」的「愛我勝過」這個詞原文是 「恨」,所以原文讀起來是很讓人吃驚的:他說若不恨自己的父母,恨自己的妻子,恨自己的兒女,恨自己的弟兄和姐妹,就不能做主的門徒。

當然我們知道耶穌所講的,不是我們跟我們的親人當中,要採取一個敵對的態度,不是的。而是在你跟隨主的時候,主對你的要求,是你的忠心。在你要對主忠心的事情上,很多時候,你對你親人的愛,成為你對主忠心的攔阻。在這個時候,你就必須要學會恨自己這天然的情感,而能夠繼續忠心於主在你身上的帶領。所以中文和合本聖經把它翻成「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」,當然這樣的翻譯非常好。

在我們人的關係裡面,父母對兒女的愛,夫妻之間的愛,弟兄姊妹之間的愛,都是非常美、非常寶貝的。但我們要知道,就是這樣的愛也都是相對的,也都是有條件的。唯有神對我們的愛是 agape 的愛,是完全沒有條件、不求回報的愛。

耶穌在這邊講的意思是說,我們要恨從自己天然情感發出來的愛。如果我們真正地來跟隨主,真正地經歷了神對我們那沒有條件、不求回報的愛,我們被神的愛充滿之後,再用這不求回報、沒有條件的愛來愛我們的親人,這就是這裡所說的「愛我勝過愛自己父母」。

當我們學會用神的愛、以永遠來考量,我們就會發覺,在我們跟隨主的道路上,向主忠心跟我們愛我們的親人中間是完全不衝突的。接著祂又加了一句,要恨自己的性命。性命這個詞在原文是 soul,就是我們的魂。神對做祂門徒的要求一直是要否認你的己。

要學會否認己,就接著第二個條件,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這裡有兩個主要的詞,一個是十字架,一個是自己的十字架。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受苦就是背十字架,其實不是的。很多時候你的受苦是自作自受,你不注重你的身體,你不注意運動,不注意養生,很自然你就會生病,這是身體上的律,這不是十字架。

十字架更在於你受苦的原因、和你受苦的目的。你今天是為著神的國,為著神的心意而讓你無辜地受苦了;而在整個受苦的過程當中,你一直有神的力量支撐,有神的愛來充滿你,在你心中沒有苦的感覺,這個才叫十字架。

而神為每一個屬於祂的人,都為他定做了他自己的十字架。十字架的目的是積極的:藉著神為你安排各樣的環境,讓你這個人不討神喜悅的部分,藉著十字架能夠從你身上去除。讓你這個人真的學會,怎麼樣恨你自己的魂生命:凡事上有聖靈在你身上帶領你,聖靈在你身上有主權,這樣才叫背自己的十字架。

這兩個條件之後,它的總結就是帶下了第三個條件,在33節,「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
當你學會了以神那永遠的愛、無條件的愛,來愛與你關係最親密的:你的父母、你的配偶、你的孩子、你的弟兄姊妹;而你願意否認你自己的魂生命,願意背起你自己的十字架;之後,下一個就是要撇下一切。

「撇下一切」,講到的完全是一個主權的問題。我們這個人本來就是神、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寶血,把我們所買贖歸回給祂的。因此,我們不再屬於我們自己,我們所擁有的東西,主權也必須轉移。所有你擁有的,不再是屬於你的,而是屬於主的;這就是這裡撇下一切的真正含義。

當你在使用神給你的一切豐富的時候,你必須有個態度,不再是我自己做主,乃是耶穌基督在我身上做主。當主要你給,你可以給;當主要你放下,你可以放下。我們是為主掌管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這樣我們就不再會成為我們所有財物的奴隸,而是把這些財物的主權,都轉到我們主的手中。

對於一個人的蒙恩得救,門檻是非常的低:只要你真心悔改,真心接受耶穌基督為你所做成的一切,你就得著重生。但當你願意起來跟隨主的時候,他的條件卻又是非常嚴厲的。你必須學會用主那神聖的愛來愛你的親人,你必須學會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,你還必須學會撇下一切來跟隨。當然,對我們每一個人,這都是又大又難的功課。但我們要轉向主:在我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把這樣扎心的話擺在我們面前;我們雖然經常軟弱,但我們也有一個心志,願意來跟隨你。主啊,幫助我們,賜給我們恩典,讓我們能夠藉著你的話,生命上能夠慢慢長大,也在我們的生活中能夠見證我們的成長。讓我們成為一個對你忠心的門徒,凡事以你為榜樣;你怎麼樣走上十字架的道路,也讓我們學會背自己的十字架。也教導我們能夠撇下一切,你賜給我們各樣的豐富,都是有你的主權,讓我們不成為這些事情的奴隸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,能夠合乎你的心意。謝謝你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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