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要繼續來讀路加福音第14章,今天我們讀25-33節。
這一段話,是耶穌被法利賽人的首領邀請到他家吃飯,從他家出來之後,所發生的事情。
25節:「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祂轉過來對他們說:」
這是在耶穌地上職事的末期,不管祂到哪裡,都有很多的群眾一直跟隨著祂。而耶穌的信息也越來越嚴肅,越來越扎心。當祂從法利賽人家裡面出來,一大堆人在門口等著祂;耶穌是面向耶路撒冷走去,這些人,就跟隨著耶穌往前走。然後耶穌就「轉過身來對他們說話」。
再下來的這段話非常的難,在我們天然人的情感裡不太容易理解,有時候也不太願意接受。對於一些願意來跟隨主的人,主好像就刻意告訴他們,跟隨祂有多難;要讓這些有心跟隨主的人計算好代價,知道要怎麼樣跟隨。所以,接下來這段話是講到做門徒的條件,其中講到三個條件;我們先把經文讀過之後,我們再回來慢慢的講。
26-27節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第一個條件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第二個條件,在27節: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28-32節:「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」
講完第二個條件,要背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之後,祂就講了兩個例子,一個是建造的例子,一個是爭戰的例子。這兩個例子我們今天暫時不細讀,我們明天再回頭來看這兩個例子,到底在說什麼。
33節:「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「這樣」的這個希臘字,通常英文翻譯成 therefore,其實比較好的翻譯是「所以」。所以第三個條件,是第一跟第二個條件之後的一個結論,結論是什麼呢?「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所以我們再回頭來看三個條件,第一個是在26節,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第二個,在27節,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第三個呢,在33節,「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在這三個條件當中,耶穌都加了一句話,「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
我們每一個人蒙恩得救,完全是基於神的愛,基於耶穌基督的恩典;我們不需要做什麼,只需要接受,我們就得著重生,就蒙恩,就得救了。但當你願意起來跟隨主的時候,主就要很嚴肅地告訴你,跟隨祂做門徒是有條件的。並且這條件,在我們天然的人看起來是又大又難,幾乎是不可能做得到的。
今天當我們在教會傳福音的時候,太多的時候我們過分地著重愛和恩典。當然蒙恩得救,我們完全不能做什麼,完全是愛,完全是恩典。但是當我們得救之後,要開始走跟隨主的道路,我們就必須很認真地來考慮耶穌所說的這些條件。
有些教會一味地著重在愛和恩典上,甚至於很強調基督徒所能得到的祝福。我們知道,在聖經裡面,神給祂兒女的祝福,其實都不是在時間裡的,而是在永世裡面的;我們在永遠是有盼望的。但如果過分強調神的祝福,尤其是在今天,在時間裡面的祝福,會讓我們誤以為每一個屬神的兒女,都能夠得到屬世的亨通。我們做生意,就有神的祝福會成功;我們的身體得到神的祝福,所有疾病都得到醫治;甚至於我們為神出去做工,為神出去傳福音,就一定有很多人要得救。其實這些都是外面的,耶穌從來沒有給這樣的應許。
耶穌反而說,你們若要跟從我,第一個,你們若不愛我,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性命的,就不配做我的門徒。在原文裡面,「愛我勝過愛自己父母」的「愛我勝過」這個詞原文是 「恨」,所以原文讀起來是很讓人吃驚的:他說若不恨自己的父母,恨自己的妻子,恨自己的兒女,恨自己的弟兄和姐妹,就不能做主的門徒。
當然我們知道耶穌所講的,不是我們跟我們的親人當中,要採取一個敵對的態度,不是的。而是在你跟隨主的時候,主對你的要求,是你的忠心。在你要對主忠心的事情上,很多時候,你對你親人的愛,成為你對主忠心的攔阻。在這個時候,你就必須要學會恨自己這天然的情感,而能夠繼續忠心於主在你身上的帶領。所以中文和合本聖經把它翻成「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」,當然這樣的翻譯非常好。
在我們人的關係裡面,父母對兒女的愛,夫妻之間的愛,弟兄姊妹之間的愛,都是非常美、非常寶貝的。但我們要知道,就是這樣的愛也都是相對的,也都是有條件的。唯有神對我們的愛是 agape 的愛,是完全沒有條件、不求回報的愛。
耶穌在這邊講的意思是說,我們要恨從自己天然情感發出來的愛。如果我們真正地來跟隨主,真正地經歷了神對我們那沒有條件、不求回報的愛,我們被神的愛充滿之後,再用這不求回報、沒有條件的愛來愛我們的親人,這就是這裡所說的「愛我勝過愛自己父母」。
當我們學會用神的愛、以永遠來考量,我們就會發覺,在我們跟隨主的道路上,向主忠心跟我們愛我們的親人中間是完全不衝突的。接著祂又加了一句,要恨自己的性命。性命這個詞在原文是 soul,就是我們的魂。神對做祂門徒的要求一直是要否認你的己。
要學會否認己,就接著第二個條件,「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這裡有兩個主要的詞,一個是十字架,一個是自己的十字架。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受苦就是背十字架,其實不是的。很多時候你的受苦是自作自受,你不注重你的身體,你不注意運動,不注意養生,很自然你就會生病,這是身體上的律,這不是十字架。
十字架更在於你受苦的原因、和你受苦的目的。你今天是為著神的國,為著神的心意而讓你無辜地受苦了;而在整個受苦的過程當中,你一直有神的力量支撐,有神的愛來充滿你,在你心中沒有苦的感覺,這個才叫十字架。
而神為每一個屬於祂的人,都為他定做了他自己的十字架。十字架的目的是積極的:藉著神為你安排各樣的環境,讓你這個人不討神喜悅的部分,藉著十字架能夠從你身上去除。讓你這個人真的學會,怎麼樣恨你自己的魂生命:凡事上有聖靈在你身上帶領你,聖靈在你身上有主權,這樣才叫背自己的十字架。
這兩個條件之後,它的總結就是帶下了第三個條件,在33節,「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當你學會了以神那永遠的愛、無條件的愛,來愛與你關係最親密的:你的父母、你的配偶、你的孩子、你的弟兄姊妹;而你願意否認你自己的魂生命,願意背起你自己的十字架;之後,下一個就是要撇下一切。
「撇下一切」,講到的完全是一個主權的問題。我們這個人本來就是神、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寶血,把我們所買贖歸回給祂的。因此,我們不再屬於我們自己,我們所擁有的東西,主權也必須轉移。所有你擁有的,不再是屬於你的,而是屬於主的;這就是這裡撇下一切的真正含義。
當你在使用神給你的一切豐富的時候,你必須有個態度,不再是我自己做主,乃是耶穌基督在我身上做主。當主要你給,你可以給;當主要你放下,你可以放下。我們是為主掌管我們所擁有的一切,這樣我們就不再會成為我們所有財物的奴隸,而是把這些財物的主權,都轉到我們主的手中。
對於一個人的蒙恩得救,門檻是非常的低:只要你真心悔改,真心接受耶穌基督為你所做成的一切,你就得著重生。但當你願意起來跟隨主的時候,他的條件卻又是非常嚴厲的。你必須學會用主那神聖的愛來愛你的親人,你必須學會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,你還必須學會撇下一切來跟隨。當然,對我們每一個人,這都是又大又難的功課。但我們要轉向主:在我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。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把這樣扎心的話擺在我們面前;我們雖然經常軟弱,但我們也有一個心志,願意來跟隨你。主啊,幫助我們,賜給我們恩典,讓我們能夠藉著你的話,生命上能夠慢慢長大,也在我們的生活中能夠見證我們的成長。讓我們成為一個對你忠心的門徒,凡事以你為榜樣;你怎麼樣走上十字架的道路,也讓我們學會背自己的十字架。也教導我們能夠撇下一切,你賜給我們各樣的豐富,都是有你的主權,讓我們不成為這些事情的奴隸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,能夠合乎你的心意。謝謝你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(本篇未经讲者校阅,仅供个人追求使用)
弟兄姐妹平安,我是华琦。感谢主,又来到我们读经的时间。我们要继续来读路加福音第14章,今天我们读25-33节。
这一段话,是耶稣被法利赛人的首领邀请到他家吃饭,从他家出来之后,所发生的事情。
25节:「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。祂转过来对他们说:」
这是在耶稣地上职事的末期,不管祂到哪里,都有很多的群众一直跟随着祂。而耶稣的信息也越来越严肃,越来越扎心。当祂从法利赛人家里面出来,一大堆人在门口等着祂;耶稣是面向耶路撒冷走去,这些人,就跟随着耶稣往前走。然后耶稣就「转过身来对他们说话」。
再下来的这段话非常的难,在我们天然人的情感里不太容易理解,有时候也不太愿意接受。对于一些愿意来跟随主的人,主好像就刻意告诉他们,跟随祂有多难;要让这些有心跟随主的人计算好代价,知道要怎么样跟随。所以,接下来这段话是讲到做门徒的条件,其中讲到三个条件;我们先把经文读过之后,我们再回来慢慢的讲。
26-27节:「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
第一个条件:「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第二个条件,在27节:「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
28-32节:「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,不先坐下算计花费,能盖成不能呢?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见的人都笑话他,说:这个人开了工,却不能完工。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,岂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?若是不能,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。」
讲完第二个条件,要背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主之后,祂就讲了两个例子,一个是建造的例子,一个是争战的例子。这两个例子我们今天暂时不细读,我们明天再回头来看这两个例子,到底在说什么。
33节:「这样,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
「这样」的这个希腊字,通常英文翻译成 therefore,其实比较好的翻译是「所以」。所以第三个条件,是第一跟第二个条件之后的一个结论,结论是什么呢?「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
所以我们再回头来看三个条件,第一个是在26节,「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第二个,在27节,「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第三个呢,在33节,「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在这三个条件当中,耶稣都加了一句话,「就不能做我的门徒。」
我们每一个人蒙恩得救,完全是基于神的爱,基于耶稣基督的恩典;我们不需要做什么,只需要接受,我们就得着重生,就蒙恩,就得救了。但当你愿意起来跟随主的时候,主就要很严肃地告诉你,跟随祂做门徒是有条件的。并且这条件,在我们天然的人看起来是又大又难,几乎是不可能做得到的。
今天当我们在教会传福音的时候,太多的时候我们过分地着重爱和恩典。当然蒙恩得救,我们完全不能做什么,完全是爱,完全是恩典。但是当我们得救之后,要开始走跟随主的道路,我们就必须很认真地来考虑耶稣所说的这些条件。
有些教会一味地着重在爱和恩典上,甚至于很强调基督徒所能得到的祝福。我们知道,在圣经里面,神给祂儿女的祝福,其实都不是在时间里的,而是在永世里面的;我们在永远是有盼望的。但如果过分强调神的祝福,尤其是在今天,在时间里面的祝福,会让我们误以为每一个属神的儿女,都能够得到属世的亨通。我们做生意,就有神的祝福会成功;我们的身体得到神的祝福,所有疾病都得到医治;甚至于我们为神出去做工,为神出去传福音,就一定有很多人要得救。其实这些都是外面的,耶稣从来没有给这样的应许。
耶稣反而说,你们若要跟从我,第一个,你们若不爱我,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性命的,就不配做我的门徒。在原文里面,「爱我胜过爱自己父母」的「爱我胜过」这个词原文是 「恨」,所以原文读起来是很让人吃惊的:他说若不恨自己的父母,恨自己的妻子,恨自己的儿女,恨自己的弟兄和姐妹,就不能做主的门徒。
当然我们知道耶稣所讲的,不是我们跟我们的亲人当中,要采取一个敌对的态度,不是的。而是在你跟随主的时候,主对你的要求,是你的忠心。在你要对主忠心的事情上,很多时候,你对你亲人的爱,成为你对主忠心的拦阻。在这个时候,你就必须要学会恨自己这天然的情感,而能够继续忠心于主在你身上的带领。所以中文和合本圣经把它翻成「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」,当然这样的翻译非常好。
在我们人的关系里面,父母对儿女的爱,夫妻之间的爱,弟兄姐妹之间的爱,都是非常美、非常宝贝的。但我们要知道,就是这样的爱也都是相对的,也都是有条件的。唯有神对我们的爱是 agape 的爱,是完全没有条件、不求回报的爱。
耶稣在这边讲的意思是说,我们要恨从自己天然情感发出来的爱。如果我们真正地来跟随主,真正地经历了神对我们那没有条件、不求回报的爱,我们被神的爱充满之后,再用这不求回报、没有条件的爱来爱我们的亲人,这就是这里所说的「爱我胜过爱自己父母」。
当我们学会用神的爱、以永远来考量,我们就会发觉,在我们跟随主的道路上,向主忠心跟我们爱我们的亲人中间是完全不冲突的。接着祂又加了一句,要恨自己的性命。性命这个词在原文是 soul,就是我们的魂。神对做祂门徒的要求一直是要否认你的己。
要学会否认己,就接着第二个条件,「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这里有两个主要的词,一个是十字架,一个是自己的十字架。很多时候我们以为受苦就是背十字架,其实不是的。很多时候你的受苦是自作自受,你不注重你的身体,你不注意运动,不注意养生,很自然你就会生病,这是身体上的律,这不是十字架。
十字架更在于你受苦的原因、和你受苦的目的。你今天是为着神的国,为着神的心意而让你无辜地受苦了;而在整个受苦的过程当中,你一直有神的力量支撑,有神的爱来充满你,在你心中没有苦的感觉,这个才叫十字架。
而神为每一个属于祂的人,都为他定做了他自己的十字架。十字架的目的是积极的:借着神为你安排各样的环境,让你这个人不讨神喜悦的部分,借着十字架能够从你身上去除。让你这个人真的学会,怎么样恨你自己的魂生命:凡事上有圣灵在你身上带领你,圣灵在你身上有主权,这样才叫背自己的十字架。
这两个条件之后,它的总结就是带下了第三个条件,在33节,「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」
当你学会了以神那永远的爱、无条件的爱,来爱与你关系最亲密的:你的父母、你的配偶、你的孩子、你的弟兄姐妹;而你愿意否认你自己的魂生命,愿意背起你自己的十字架;之后,下一个就是要撇下一切。
「撇下一切」,讲到的完全是一个主权的问题。我们这个人本来就是神、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宝血,把我们所买赎归回给祂的。因此,我们不再属于我们自己,我们所拥有的东西,主权也必须转移。所有你拥有的,不再是属于你的,而是属于主的;这就是这里撇下一切的真正含义。
当你在使用神给你的一切丰富的时候,你必须有个态度,不再是我自己做主,乃是耶稣基督在我身上做主。当主要你给,你可以给;当主要你放下,你可以放下。我们是为主掌管我们所拥有的一切,这样我们就不再会成为我们所有财物的奴隶,而是把这些财物的主权,都转到我们主的手中。
对于一个人的蒙恩得救,门槛是非常的低:只要你真心悔改,真心接受耶稣基督为你所做成的一切,你就得着重生。但当你愿意起来跟随主的时候,他的条件却又是非常严厉的。你必须学会用主那神圣的爱来爱你的亲人,你必须学会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主,你还必须学会撇下一切来跟随。当然,对我们每一个人,这都是又大又难的功课。但我们要转向主:在我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。
我们一同来祷告:
主啊,谢谢你,把这样扎心的话摆在我们面前;我们虽然经常软弱,但我们也有一个心志,愿意来跟随你。主啊,帮助我们,赐给我们恩典,让我们能够借着你的话,生命上能够慢慢长大,也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够见证我们的成长。让我们成为一个对你忠心的门徒,凡事以你为榜样;你怎么样走上十字架的道路,也让我们学会背自己的十字架。也教导我们能够撇下一切,你赐给我们各样的丰富,都是有你的主权,让我们不成为这些事情的奴隶。祝福我今天的生活,能够合乎你的心意。谢谢你,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