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6:13-18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路加福音16章,今天我們讀第13-18節。

耶穌教導門徒怎麼服事,祂就用了一個不義的管家的比喻告訴門徒說,要學習今世之子的聰明,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,到有一天錢財沒有用的時候,你用這暫時不義的錢財所建立的各樣永遠的關係,在永存的帳幕裡就會成為你的幫助:歡迎你,接納你。最後耶穌做了一個結論~

13節:「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

耶穌是在教導門徒服事,門徒必須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僕人。僕人一定會有主人,但是僕人必須確定,你不能事奉兩個主人。因為一旦有兩個主人,你就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當一個人有了兩個主人之後,每當做每一件事、做每一個選擇就會有比較,比較之後就會有重跟輕的分別。因此,最後的結論,耶穌就說:「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」,瑪門就是錢財的意思。當耶穌提出兩個主人,換句話說,有兩個可以在我們事奉的路上成為我們主人的:一個當然是我們所事奉的主,另外一個就是錢財。錢財在我們手中應該是一個工具,不能夠成為主人;一旦成為主人,它就會是最惡的主人。

耶穌當時對於門徒的教導,今天對每一個願意服事祂的人,原則仍然是一樣的。能夠在我們心中跟我們的主爭奪主導地位的就是錢財。我們的心如果貪愛錢財的話,很快就會被錢財所霸占。提前6:10節:「貪財是萬惡之根。」錢財在本質上是不義的,在道德上是中性的;可是貪戀錢財卻是所有惡事的根源。因此,成為神忠心的僕人,不能夠貪財。

教會是一個生命的園地,是建立永遠關係的地方,錢財在教會生活中絕對不能夠居於一個主導的地位。我們決定從事什麼樣的事工,或決定怎麼樣帶領教會生活時,都必須謹記:錢財只是工具。教會不要累積錢財,當神給教會的祝福有了一些物質的豐富,必須想辦法把這些物質用在必要的地方 —— 幫助聖徒,傳福音,佈道。最好每年的收入每年都全部用光,教會不要累積財物,一旦教會累積數量可觀的財物,就會引起服事者貪戀錢財,反而成為服事者的網羅。求神給我們智慧,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我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

14節:「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,他們聽見這一切話,就嗤笑耶穌。」

耶穌講這一段服事的話是針對祂的門徒的,可是在祂旁邊有一些法利賽人,聽了耶穌講完這個比喻之後,就嗤笑祂。這些法利賽人其實是非常沒有禮貌地打斷耶穌,並且嗤笑祂,有一種輕視、鄙視、不讚同的意思。

其實耶穌根本沒有對他們說話,但是耶穌所講的這個比喻太生動了,尤其是那個管家,為這幾個大戶篡改帳本:一百簍油改成五十簍,一百石麥子改成八十石。這些都是他們生活周圍經常發生的事。因為他們是整個猶太社會的精英分子,高階層的人士,經常碰到的都是大手筆的買賣。因此,當耶穌講這個比喻的時候,其實不是對他們講的,他們卻自己對號入座。並且,耶穌對於錢財的態度,他們完全不認同,因為他們貪愛錢財。

15節:「耶穌對他們說: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,你們的心,神卻知道;因為人所尊貴的,是神看為可憎惡的。」

不要看你們每一個人站起來都是有頭有臉,在社會當中是被人尊重的;不僅是被人尊重,你們自己也感覺非常良好,自己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。

但耶穌告訴他們說,你們的心,神卻知道。神不看人的外在,神看人的內心。你們的外面看起來光鮮亮麗,你們的裡面卻是污穢不堪。神觀察人的內心,因為人所尊貴的,是神看為可憎惡的。人看到的是外在的,神卻看到你內心各樣真實的情形。

16節:「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,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,人人努力要進去。」

換句話說,整個舊約到約翰就結束了。在舊約時代,以色列是神的選民,神把應許、神的約、神的律法、神的話都託付給以色列人。而這一批法利賽人,他們自詡是整個神的律法的擁有者、維持者、保護者,他們自己以為承受了神在舊約給以色列人的託付。但耶穌很清楚地告訴他們,律法和先知就是整個舊約的總綱,到了約翰就結束了。因為約翰是耶穌的開路先鋒,耶穌一來,就開始了新約,全新的神與人立約的關係。

並且耶穌繼續說:「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,人人努力要進去。」舊約,神特別保守祂的百姓以色列人,神的保守是為了要把彌賽亞帶出來,就是耶穌基督。耶穌一來之後,就把神國的福音帶來;神國的福音一傳開,就是一個全新的局面。在舊約,你必須是以色列人才稱為神的選民;在新約,你只要願意接受福音,就可以進入神的國。

但耶穌這裡講得更實際,神國的福音已經傳開了,並且人人努力要進入。「努力」這個字,原文有強暴地、出極大代價的意思。換句話說,耶穌對這些法利賽人說,時代改變了,是新約的時代,在舊約雖然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,但在新約時代,天國的福音已經傳開了。福音完全是在恩典的原則下,你不需要做任何事就可以接受福音,但是接受福音之後,你要進入神的國,你必須付代價,你必須強暴,你必須努力,你才可以進入神的國。

神的國是神掌權的範圍。每一個神國的子民,他的生活、行為、工作,都必須合乎神國的律法。而這神國的律法不是外面來規範你,是你裡面生命長出來的自然結果。生命成長之後,活出來的生活合乎神國的規範,你才是神國裡的人。因此,現在神國的福音已經傳開了,每一個人都要努力地,付代價地進去神的國。

17節:「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。」

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,乃是要成全律法。在舊約,律法只不過是把人真實的情形顯明出來,讓人知道必須靠著福音才能得救。但到了新約,到了神國的福音傳開之後,你必須藉著神的生命,在你裡面和外面活出一個合乎神國律法的生活。因此,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會落空,甚至到了天地廢去的時候,律法都還在。

18節: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

這一節很特別,耶穌為什麼會放在這裡,好像突然冒出來?我相信,當耶穌講到律法一點一畫都不落空的時候,這些法利賽人心中一定非常高興,因為他們自詡是律法的維護者。

但耶穌為了要曝露他們真實的情形,就加了這一節: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耶穌是把律法帶回到神本來寫給摩西的十條誡命,而不是後來從誡命引申出來的許多規條,尤其是在休妻這件事情上。

根據申命記24:1節,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他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,打發他離開夫家。」以色列的律法師們就開始去解釋什麼叫「不合理的事」,什麼叫「不喜悅他」,於是訂出許多規條,讓人可以休妻。他們以為這就是律法,但這不是神的本意。

在馬太福音19:3節,「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,說: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?」因為摩西清清楚楚地在申命記24:1節這麼提到,但耶穌的回答卻把起初神造人的本意顯明出來。耶穌的回答在19:4-6節,「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,並且說: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

結果法利賽人馬上接著問,19:7節,「這樣,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,就可以休他呢?」19:8節耶穌回答說,「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」那一段談話的結論,就和這裡18節一模一樣,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耶穌並沒有意思在這裡討論婚姻的問題,祂反而是在糾正這些法利賽人對律法不完全、錯誤的認識。

路加福音第16章,基本上是談論錢財的。錢財在我們心中經常與神爭奪主的地位。耶穌也很直接地糾正了法利賽人錯誤的觀念,並且告訴我們,在神國福音傳開的時候,我們每一個人都要付代價,才能夠進入神的國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的提醒,我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給我們智慧,也給我們正確的判斷,讓我們的心不被錢財所占據,讓我們單單事奉你。在生活中每一件事情上,讓你來做主,幫助我今天的生活可以榮耀你的名。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!

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