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7:11-19

〔簡繁切換〕

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路加福音17章,今天我們讀第11-19節。

一般解經家都同意,在17:10節和17:11節中間有一段空檔,路加沒有記載。從14章一開始,耶穌到法利賽人家中做客,一直到17:10節,都是發生在同一天下午的事情。在這一個安息日的下午,耶穌講述了許多的教訓,而這些教訓就結束在17:1-10節的四個結論。

17:10節和17:11節之間發生的應該是在約翰福音11章,祂聽見拉撒路病了,之後就到了伯大尼,讓拉撒路從死裡復活。這似乎是對耶穌在路加福音16章講到財主和拉撒路比喻的一個直接回應,果然就有一個人叫拉撒路的從死裡復活,結果猶太人還是不信。

在這一段之後就接到17:11節,耶穌潔淨十個長大痲瘋的事例,這個事例只記載在路加福音,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沒有記載。

11-13節:「耶穌往耶路撒冷去,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。進入一個村子,有十個長大痲瘋的,迎面而來,遠遠的站著,高聲說:耶穌,夫子,可憐我們吧!」

大痲瘋是一個非常古老的疾病。長大痲瘋的人必須跟人群社會隔離,因為它非常容易傳染。長大痲瘋的人就必須離開親人,離開他們的社會,單獨住在一起,並且當其他人靠近的時候,必須大聲宣告:「不潔淨!不潔淨!」以避免別人不小心與他們接觸而被傳染。

在耶穌的時候經常記載到耶穌潔淨長大痲瘋的。在這裡,耶穌進了一個村子,村子裡面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,遠遠地站著。因為他們知道不能接近人,並且「高聲說:耶穌,夫子,可憐我們吧!」他們離開家人,非常孤單,都盼望能夠重新回到親人身邊,因此央求耶穌來拯救他們、醫治他們。

14節:「耶穌看見,就對他們說: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。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。」

在路加福音的記載中,耶穌也曾經醫治過長大痲瘋的。在耶穌職事的初期,路加福音第5章,那裡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人來見耶穌,5:12-13節,他對耶穌說:「主若肯,必能叫我潔淨了。耶穌伸手摸他,說:我肯,你潔淨了吧!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。」那一次,耶穌主動伸手去摸這個長大痲瘋的。按照以色列的律法,耶穌一摸,耶穌也會變成不潔淨。但耶穌出於慈心就摸他,結果就拯救了他,他馬上就潔淨了。

5:14節,耶穌就叫他「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,又要為你得了潔淨,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,對眾人作證據。」照著摩西律法在利未記13章和14章的記載,一個長大痲瘋的人潔淨之後,必須給祭司察看,並且必須獻上潔淨之禮。之後,他才可以重新回到親人當中,重返社會。

在那裡所記載的耶穌滿有同情心,親自伸手醫治。但在這一章,我們看到這十個長大痲瘋的人,遠遠地向耶穌呼求,求耶穌可憐他們。結果耶穌看見,對他們說:「你們去,把身體給祭司察看。」

第一,耶穌沒有伸手醫治;第二,甚至耶穌沒有說「你們潔淨了」。耶穌只是直接告訴他們去把他們的身體給祭司察看,結果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。這說出,同樣是大痲瘋,耶穌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方法來醫治來潔淨。對於每一個人不同的需要,耶穌是主,祂有主權用不同的方式來醫治我們每一個人。因此,不要拘泥於自己的醫治經驗,就說這個可以應用在每一個人身上。

耶穌畢竟是主,祂有主權。祂可以用伸手的方式醫治那一個長大痲瘋的病人,也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醫治這十個。這一次祂沒有親手摸,甚至沒有應許說他們要潔淨,而只是直接叫他們去給祭司察看,結果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。

他們得醫治的條件,是必須帶下有信心的行動。不去,就沒有辦法得醫治;一聽到耶穌說「去給祭司察看」,他們一有動作,去了,結果他們就得潔淨了。當然我們也可以說,這個代價其實並不是太大,尤其他們是十個人一起,彼此有伴,或許一起商議後就去給祭司察看。在去的過程當中,他們就得著了潔淨。

15-16節:「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,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,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;這人是撒瑪利亞人。」

結果後來我們發現,這十個人當中有一個是撒瑪利亞人,其他九個都是猶太人,這是非常特別的一件事。因為撒瑪利亞人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混血,一般猶太人都看不起撒瑪利亞人,平常他們根本不會跟撒瑪利亞人在一起。結果這個撒瑪利亞人,因為同樣患大痲瘋,同樣在受苦當中,就被這九個患大痲瘋的猶太人所接納。因為這些患大痲瘋的猶太人也不被同族接納,自己嘗受了不被接納的痛苦,因此也能接納這撒瑪利亞人。

有時候,神主宰的權柄允許我們受一些苦,這些受苦都有積極正面的意義。在我們受苦當中,擴大我們這個人,讓我們越過很多表面上的、種族上的、心理上的隔閡,使我們更能愛人、寬容人、接納人。

結果這十個長大痲瘋的人,因為耶穌的一句話,在去給祭司察看的時候就全部潔淨了。其中有一個看見自己得著潔淨,就趕快回來,大聲歸榮耀與神,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。而這個人是撒瑪利亞人。

非常特別的,十個得醫治的,九個是猶太人,一個是撒瑪利亞人。其他九個得了醫治之後,迫不及待地回到親人當中,重返猶太社會;只有這個撒瑪利亞人,心中充滿了感恩,立刻回來,大聲歸榮耀與神。他知道這是不配得的,他居然得著了,這完全是出於神主宰的權柄,完全是要歸榮耀給神的,他就來到耶穌面前俯伏感謝。這時候,耶穌說了一句非常語重心長的話~

17-18節:「耶穌說: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?那九個在哪裡呢?除了這外族人,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?」

一方面,絕對是語重心長;另一方面,我相信是帶著幾分感傷。當我們在痛苦中、當我們有需要的時候,我們極力向神禱告,求神幫助、求神醫治、求神給予。可是一旦神給了,我們得了醫治,我們卻把神忘了。只有這個撒瑪利亞人記得,並且回來感恩,把榮耀歸給神。

耶穌非常看重感恩這件事情。我們常說,感恩是一個基督徒的記號,因為我們深深知道,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不配得的,完完全全是恩典的痕跡。耶穌會這麼說也證明耶穌非常重視我們感恩的這件事情。

感恩當然是把榮耀歸給神,但不只是為了神的榮耀,更是為著我們這些獻上感恩的人能真正明白自己的情形,真正地認識恩典,並且真正得著恩典的好處。恩典的好處其實不止在於我們所要的得著答應,不只在於我們身體得著醫治,更在於在我們今天時間裡面所需要的得著滿足,藉著這樣的得著滿足,我們對神產生信心,而這個信心帶給我們永遠的生命。

神是永遠的,神的榮耀在永遠裡才能夠完全地彰顯出來。神經常在我們在世上的時候給我們各樣的難處,讓我們認識有各樣的需要。藉著這些需要,我們來到神面前向神求,神答應了,外面得著滿足是次要的,更重要的是我們裡面對神的信心能夠增強。藉著我們信心的增加,我們可以得著那永遠的榮耀。就像這撒瑪利亞人一樣,他不僅大痲瘋得著了醫治,他回來向耶穌獻上他的感恩,獻上他的讚美,歸榮耀給神。

19節:「就對那人說:起來,走吧!你的信救了你了。」

只有這個撒瑪利亞人,不只是他的大痲瘋得著醫治,並且他得著了永遠的救恩,他裡面有了永遠的生命,因為他的信心救了他。

在神主宰的權柄,讓我們有許多生活上的需要,而這些需要只不過是神擺在我們身邊,讓我們因著這些需要能夠到神面前去向祂求。藉著祂答應滿足我們各樣的需要,或者是財務上的問題,或者是健康上的問題,或者是家裡面的問題,或者是工作上的問題。這些問題得著解決都還是次要的,更是要藉著我們來到神面前向祂求,我們的問題得著了答案,我們的信心就因此而增加。因著我們信心的增加,我們的信就真的救了我們,這個才是最主要的。

結果,其他九個長大痲瘋的,僅僅是大痲瘋得著醫治,卻沒有得著永遠的救恩。而這一個撒瑪利亞人不僅大痲瘋得著醫治,他能夠重新回到他親人的身邊,他更得著了永遠的救恩,因為他的信救了他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幫助我們成為一個經常感恩的人;藉著我們在生活中對你的每一個經歷,讓我們都會主動向你獻上感謝和讚美。因為你藉著這些在時間裡面各樣的經歷,讓我們能夠得著那永遠的福分。就在我今天的生活,在每一件我碰到的事情上,教導我如何在那件事情上向你獻上感謝和讚美。讓我在時間裡面碰到的每一件事情,都能夠增加我永遠的生命。祝福我的生活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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