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8:9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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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篇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個人追求使用)

弟兄姊妹平安,我是華琦。感謝主,又來到我們讀經的時間。我們繼續來讀路加福音18章,今天我們讀第9到17節。

前面8節當中,耶穌告訴我們禱告要堅定持續;講到我們對禱告的態度和實行。祂特地用了一個比喻,說到一個不義的審判官,因著寡婦一再地求,一再地煩擾他,結果,就為她伸冤;而我們的神是個公義的審判官,豈不為祂的選民們伸冤嗎?

但在第7節那邊,他加了一句,「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」;換句話說,很多時候,在我們禱告的過程當中,神還沒有答應,是為著我們的好處。因為一些環境的臨到,讓我們這個人更純潔,信心更被煉淨;同時,也是為著這一代的世人,為著寬容他們,讓他們有機會可以悔改得救。因此,耶穌鼓勵我們這些專心跟隨祂的人,在禱告的事情上,要堅定持續地求,直到祂回來的時候,在世上能夠看到一些有信心的人。接著,從第9節開始,耶穌就教導我們關於禱告的內容:態度和實行是要堅定持續,而禱告的內容呢?

9節:「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,」

這個比喻是專門對那些覺得自己比別人好,覺得自以為義的人而說的。說什麼呢?

10節:「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」

耶穌一開始就把兩個人的特質先點出來:其中,有一個是法利賽人,是一個自以為義的;另外一個是稅吏,是被人看不起的,自己也覺得自己不好的人。而這兩個人都到殿裡去禱告。耶穌特別提出這個例子,是在殿裡的禱告。我們知道一個基督徒的禱告生活都有兩面,一個是私下的禱告,一個是公開的禱告;在教會中禱告聚會的禱告,就像這裡在殿裡的禱告一樣。

耶穌特別把公開的禱告提出來,為什麼呢?因為私下的禱告,只有自己跟主,我們很容易很直接、很坦白地,把自己真實的情況向神表明,求神幫助。我相信每一個蒙恩得救的人,自己在跟神之間都有很多需要認罪的,很多需要求恩典的。在沒有別人在場的情形下,通常我們很容易把自己完全向神敞開,因此私下禱告不是太多的問題。而在公開的禱告呢,因為有其他人在場,我們有時候就喜歡做文章,為著給別人看;這也說出為什麼在教會的禱告聚會當中,通常都是人數最少的。許多聖徒有私下禱告的習慣,卻不去教會公開的禱告,我們應該可以在這段經文中找到答案。

11節:「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奸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」

我們先來看這個自以為義,覺得自己很好的法利賽人。他來到神面前的禱告,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感謝:他說,神啊,我感謝你。感謝什麼呢?我不像別人。他在向神的禱告中,卻把自己跟別人做一個對比;尤其,當這個稅吏站在他旁邊,他看了心裡一定很高興:在人的眼中,他看起來就好像比稅吏高了一等。因此,他不僅心裡面這樣感覺,還要把他裡面的感覺化成禱告,他說:我不像別人,別人在那邊勒索,我不做;別人不義,我是義的;別人有奸淫,我也不做;我不像這個稅吏。雖然表面上說感謝神,事實上是在控訴別人。

12節:「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」

他把自己遵守律法的行為,拿出來公開地表彰。主耶穌在登山寶訓,馬太福音第6章那邊告訴我們,6:16,「你們禁食的時候,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,臉上帶著愁容;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,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。」這個法利賽人把他的禁食的次數,並且也把他十分之一的奉獻,都公開地在公開的禱告中禱告出來。

在新約奉獻的原則,是左手不讓右手知道;奉獻是我們向神感恩,獻上我們所得的,而不是要得人的稱讚。這個自義的法利賽人,他禱告的內容一方面控訴別人,另一方面把自己一些好的行為,公開地表白出來。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那個稅吏。

13節:「那稅吏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」

他深深知道自己的真實的情形,也知道自己根本不夠格在聖殿裡面來做一個公開的禱告,因此他「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」他來到神面前,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,不僅這個樣子,他還願意來到神面前,把自己不堪的情形暴露在別人眼前,求神開恩,求神憐憫。對於這兩個人來到聖殿裡面公開的禱告,耶穌怎麼看呢?

14節:「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

這人,是稅吏;那人,是那個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。法利賽人覺得自己很好,因此來到一個公開禱告的場所,一方面批評別人,另一方面,公開地表明自己很多合乎律法上的行為。這個自以為義的人來到耶穌面前,耶穌卻說,那個稅吏比他倒算為義了。

一個人是不是義,自己說了不算,神說的才算。對於那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,耶穌不稱他為義;反而這一個來到神面前,求神開恩憐憫的罪人,神要稱他為義。因為他認識自己的罪,他也願意來到神面前求神的憐憫,不僅神憐憫他,赦免他的罪,神還要稱他為義。當然,根據羅馬書我們知道,神稱他為義,不是因為他自己做得好,而是耶穌基督為他死,耶穌基督成為他的義,因此神稱他為義。

結果耶穌就帶出一個結論,「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來到神面前,尤其在公開禱告的場合,我們必須先把自己的情形赤裸敞開地擺在神面前:凡自己以為自己很好的,神就要你降卑;反而那些自己謙卑的,自己知道自己真實情形,來到神面前求恩典,求憐恤的,神倒要把他們升而為高。

我們可能要再細心查看教會中的公開的禱告聚會,是不是每一個在裡面都有很華麗的詞藻,很多勇敢的宣告。我不是說宣告式的禱告不好,而是說你是不是在你真正謙卑的心態裡面的宣告。我們所宣告的,是神的恩典在我身上掌權,神的恩典從我身上彰顯出來,而不是我這個人有任何的好。

許多時候,剛開始學習公開禱告的聖徒,都喜歡模仿,都喜歡有一些堆砌似的禱告詞,其實自己心裡面完全並沒有感動。神要我們來到祂面前赤裸敞開,把自己真實的情形擺在祂面前。我們是什麼情形,祂還不知道嗎?禱告不是我們來向神宣告,禱告是我們來到神面前,求神幫助。當你自以為很好的時候,對不起,神的恩典流不到你身上。只有我們像這個稅吏一樣,來到神面前,認識自己是罪人,求神開恩,神就要稱我們為義。

15節:「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,要祂摸他們;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。」

門徒可能是出於好意,覺得這些小孩子來到耶穌面前,讓耶穌沒有辦法專心地教訓別人,會成為打岔。

16節:「耶穌卻叫他們來,說: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禁止他們,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。」

緊接著耶穌教導我們來到神面前,我們禱告的內容必須是把自己真實的情況暴露在神面前,求神的恩典,而不是自以為是。耶穌就說: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。小孩子是天真的,小孩子是最好這樣的一種表顯,他們就是完完全全地把自己各樣的需要,擺在大人面前。耶穌就說,到神國裡的正是這樣的人,他們不以為自己好,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,而願意來到神面前求神的恩典。

17節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要承受神國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斷不能進去。」

耶穌要我們回轉成為小孩子的樣式,是在我們的心態上。讓我們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,像那個自義的法利賽人;而是知道我們生命還有許多需要成長的,願意一再謙卑的來到神面前,求神的恩典再來充滿我們。只有這樣能夠謙卑,不斷地成長;有這樣心態的人,才是承受神國的人。

何等盼望教會的公開禱告聚會,都成為許多小孩子來到神面前,求神的恩典,求神的憐憫。當然我們知道這邊講小孩子,是在他的心態上,而不是在他的智慧和身量上。神要我們每一個蒙恩得救的兒女,有小孩子的心態,之後,才能夠在我們生命的度量上成長,在認識神的智慧上也成長。求神幫助我們,讓我們一直帶著一個謙卑的心來到神面前,求神的幫助;因為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,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

我們一同來禱告:
主啊,謝謝你,告訴我們該怎麼樣禱告。也幫助我們,在我們個人的禱告生活,私下的禱告,讓我們能夠把自己完全赤裸敞開在你面前,求你的幫助。也幫助我們能夠參加教會公開的禱告,在公開的禱告中,沒有定罪,沒有比較,而是與眾人一同求神的恩典豐沛地降臨,能夠滿足教會的需要。祝福我,也祝福我所在的教會,都成為一群蒙恩的禱告人。謝謝你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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